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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田园综合体项目有哪些新政策?

时间:2021-12-28 11:58 浏览:1463

2021年05月,财政部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在总结2017年以来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。下面我们来看看,2021年田园综合体项目有哪些新政策?

1、调整试点省份 

2021新政策:确立了“2021年,在北京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海南、云南等13个省份继续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”。 相比2017年,“财政部确定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重庆、四川、云南、陕西、甘肃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。”本次政策调整试点省份较前一次减少5个。从分布来看,西部地区试点省份数量明显减少,北部地区试点省份数量有所增加。

2、细化立项条件 

2021年新政策中表示“支持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备、农业生态资源条件较为优越、特色产业优势较为明显、农村基层组织和市场主体试点积极性较高、开发主体已自筹资金投入较大且自身有持续投入能力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,以一定数量村庄构成的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,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。”这个试点的前提条件更具有指导性。

3、转移建设重点 

2017年田园综合体政策注重体系结构建设,要求“重点抓好生产体系、产业体系、经营体系、生态体系、服务体系、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建设。” 2021田园综合体政策更加注重的是三农成效,要求“实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,生产生活生态“三生同步”,产业教育文旅“三位一体”,促进农业高质高效、乡村宜居宜业、农民富裕富足。”农村综合体建设的重点已经从结构建设转向成果建设,最终目标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。

4、细化实施方案 

2021田园综合体政策要求“实施方案应当包括田园综合体的基本情况、可行性论证情况、发展目标、功能定位、空间布局、建设内容和任务、预期成果,形成“任务清单”、“负面清单”,明确年度工作进度安排。”这一调整使得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更加细化。同时,基于土地空间的村庄规划和土地规划也必须符合国家的基本要求,严格遵守三条红线:生态红线、耕地红线和建设红线。

5、强化监管工作 

2021年新政策提出“试点县(市、区)要建立试点工作台账,按照包容、审慎的原则,推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,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,及时给予指导纠偏,稳步推进试点项目建设,试点过程中的重大事项,应及时向省级财政部门报告。”新政策表明,在接下来的国家级农村综合体建设中,将更加细化、更加明确,重视年度评估工作,加强研究指导工作,稳步推进试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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