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四川省把建设“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作为保护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、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要和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重要任务,统筹谋划、创新推进,全省成功创建62个“全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、340个省级“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。
一、加强法治保障。
四川将“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建设管理列入《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》、纳入《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》、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要点,指导支持市县制定出台政策措施,确保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发展、“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建设管理有法可依。
二、加强保护传承。
四川用时2年全面普查,摸清全省共有传统民间文化艺术资源8000项,并全部列入“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甄别评选保护范围。四川创新“百舟竞渡迎端午”“千龙千狮闹新春”“万人赏月庆中秋”等品牌活动,推动民间文化艺术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,保护弘扬传承民间文化艺术。
三、加强融合利用。
四川指导“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深度发掘利用资源优势,持续在康定市举办四川(四季)音乐季之“情歌国际音乐节”,活动受到海内外游客关注;四川派出专家蹲点发掘指导阆中市、会理县依托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创作文艺精品《亮花鞋》《我的弦》,作品连续斩获全国“群星奖”。四川省8个县(市、区)建成“天府旅游名县”、5个乡镇建成“天府旅游名镇”。
| 资料来源: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,图源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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