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关于促进城市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》,该措施中明确了从三个方面促进城市文旅消费。
一、加强文旅平台建设。
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、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建设,大力发展粤式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,引导各地开展“粤夜粤美”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主题活动,推动博物馆、美术馆延长开放时间,丰富夜间演出市场,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,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、购物、演艺服务,实现强强结合。
二、加大文旅消费促销。
开展“广东人游广东”活动,举办广东文化和旅游消费季,鼓励酒店、民宿、旅行社、景区、文娱企业等开展各种促销活动。
三、促进商旅文体融合。
鼓励旅行社将商圈、商业街纳入旅游线路规划,联合演艺票务与周边商场、酒店产品开展针对性推广营销,联手打造资源共享、更具影响力的“游购广东”主题线路、产品。鼓励各地结合当地资源推出特色鲜明的健身休闲产品和服务,打造“南粤古驿道定向大赛”等系列精品赛事,带动体育企业策划举办活动和赛事,支持各地打造或承办品牌赛事。
该措施也提到,要加快推动数字化营销,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,打造与文化旅游跨界融合的情景式餐饮消费新体验。加快调整业态结构,创新经营机制,拓展车展、家装、旅游等跨行业服务功能,打造商文旅体、吃住行娱跨界融合的消费场景。
据悉,该项政策措施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。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径向省商务厅反映。各地、各有关部门落实情况于当年12月底前报送省商务厅,由省商务厅汇总报告省政府。
| 资料来源: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,网络图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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